编辑:新农人
针对如何构建小农户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南方农村报记者专访了广东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陈祖煌。陈祖煌指出,首先要重视解决“承包土地碎片化”“家庭经营小型化”和“助农服务分散化”三大问题。他强调,要实施家庭农场计划,扩大家庭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构建面向家庭小农户经营的县镇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促进产业振兴。
依靠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规模、长时间租用农户土地,这容易导致部分农民长时间“失地”,还造成土地租金成本不断上升。虽然这对带动农民脱贫奔小康有一定作用,但部分农民因知识、技能、年龄等原因长时间收入水平较低。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鼓励小农户参与土地资源配置并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引导小农户自愿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并地,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破解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各地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除个别地区存在“两田制”外,普遍已落实分田分地分包。为追求公平,各村社分田时普遍实行远近、肥瘦、旱地水田搭配,一户有二三十块地并不罕见。农村土地分散,家庭经营碎片化,生产经营成本高,许多田地丢弃、撂荒严重。
在陈祖煌看来,这带来了三个副作用。一是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不快。同世界各国现代化不同的是,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在局部地区、部分领域现代化,整体落后于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农业现代化发展主要依靠企业和工商资本,而不是建立在全体农户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上。
二是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不强,存在一定贫困面。从事种植业的农户因土地流转困难,家庭经营规模不大,收入水平难以像国外一样达到全社会中等收入水平以上。依靠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规模、长时间租用农户土地,这容易导致部分农民长时间“失地”,还造成土地租金成本不断上升。虽然这对带动农民脱贫奔小康有一定作用,但部分农民因知识、技能、年龄等原因很容易失业,或只能做季节短工,长时间(5-8年)收入水平较低,变为低收入群体。这也是一些边远农村还存在不同程度贫困面的原因之一。
三是家庭经营规模长时间停留在低水平面上,农户增收主要依靠务工收入等非农收入。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广东全省896.74万农业经营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有15.88万,仅占1.77%。广东农户家庭经营性收入长期低迷,比重不断下降,其中2000年-2013年全省平均仅增加774元。2018年,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5.8%,远低于全国36.7%。
推动农产业振兴,关键看农户增收
一些地方在推动产业振兴和扶贫帮扶工作时,谈主体建设,讲工商企业多,讲农户家庭经营少;谈平台建设,讲项目载体多,讲连接农民利益机制少;谈体系建设,讲土地流转多,讲社会化服务少。
陈祖煌认为,导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执行上缺乏统筹,在落实上条块分割严重。
一是统分结合脱节,农户承包土地碎片化严重。在保持农户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坚持“长久不变”在政策执行上还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如承包地“生不增、死不减”的软要求缺乏法律法规上的硬约束,农村土地碎片化和抛荒严重问题长期难以缓解。
二是农村土地整治整合严重滞后。面对工业化城镇化,农民大量进城务工,农村土地闲置抛荒,在家务农要扩大经营规模却缺乏土地整治资金等。“务农收入长期偏低容易产生一定的贫困面。二战后日韩及前西德基本只用了约20年时间,完成了农村土地整治,让农户家庭经营有标准化的农田和牧场,基本保障农民收入不会产生贫困,为快速工业化城镇化奠定了基础。”
三是助农扩大家庭规模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在体制上分割严重。长期分户分包,但同步构建“联”与“统”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严重滞后。在“分包”的同时,县乡原有的农技、供销、农信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打散了,新的面向家庭承包经营尤其是适度规模经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在乡镇和行政村一级缺乏面向农户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的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
陈祖煌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在推动产业振兴和扶贫帮扶工作时,无论是建设农业园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还是农村电商、农产品批发市场,谈主体建设,讲工商企业多,讲农户家庭经营少;谈平台建设,讲项目载体多,讲连接农民利益机制少;谈体系建设,讲土地流转多,讲社会化服务少。“这带来的误区是,发展现代农业或推动产业振兴,只看农业龙头企业有多少家、合作社多少家、基地多少,少讲带动农户增收多少,覆盖全域农户所占比重有多大,农户分享农业产业链条状况、家庭经营规模状况如何。”
陈祖煌强调,要全面落实统分结合这一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完善以家庭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体制。“促进产业振兴,构建长效脱贫帮扶机制,关键是要实现小农户持续增收和防止返贫,重点要解决‘承包土地碎片化’‘家庭经营小型化’和‘助农服务分散化’三大问题。”他指出,改革方向是以县为单元,全域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推动家庭经营由小型分散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推进土地流转,要让生产环节利润尽量留给农户,让农民尽量长时间不失地,尽量让土地留在农村而不被圈走。
《意见》提出,要引领小农户参与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小农户多形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小农户积极承接农户自愿流转承包地,规范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完善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陈祖煌指出,适度扩大家庭规模经营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显示,种植经济作物的规模不低于170亩,种植粮食作物的规模不低于300亩,这样的农业规模才具有国际竞争力。农业部调查表明,从我国资源禀赋和当前务工就业收益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户均耕种100-120亩,就有规模效益,农业就具有吸引力。吉林省调查显示,规模在30-70亩的玉米种植大户,净收益可超过2万元,同外出务工收入基本相当,这部分人会安心以农业为主业。
《意见》要求,要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省家庭农场2万家以上。陈祖煌认为,要全面扩大家庭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要采取以奖代补,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自愿整治整合,改变土地碎片化现象。“这是扩大家庭规模经营的基础前提。要推广清远等地的经验,以县域全覆盖为目标,以经济社为单元,开展土地整治整合。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组织自愿整治整合碎片化承包地,配套建设机耕路、水利灌溉设施,提高农田标准化水平。”
其次要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家庭扩大适度规模经营。在推行农村土地整治整合的基础上,通过建设乡村创业平台,采取培训、金融等帮扶措施,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增强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实行规模以上家庭农场和准规模家庭农场(培育库)管理制度,以提供补贴为杠杆,借鉴上海松江区16万亩水稻生产模式,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小农户在土地整治整合后兴办家庭农场,推行家庭扩大适度规模经营。
陈祖煌指出,要鼓励联户联合开展合作经营。合作经营要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国际上如新西兰家庭农场通过股份合作,参与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利润分成,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利益衔接。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当股东)改革,鼓励联户联社集中流转土地,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实行联耕联种、联合经营和股份经营。“要注意的是,推进土地流转,要让生产环节利润尽量留给农户,让农民尽量长时间不失地,尽量让土地留在农村而不被圈走。”
同时,陈祖煌表示,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家庭适度规模经营的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信息互通、技术共享、品牌共创、融资担保等方式,与小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
陈祖煌认为,全面落实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在“统”和“联”上下大功夫,构建全域覆盖小农户与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针对小农户生产仍然是各地农业生产主体的实际情况,健全脱贫攻坚产业化长效机制。“广东可以学习借鉴浙江经验,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县一级整合供销、农信、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物流信息等资源;在乡镇一级整合传统‘七站八所’,搭建区域农业生产经营**综合平台,为小农户扩大家庭规模经营提供服务;在行政村一级,整合经济联合社和各经济社,以合作经营或股份经营方式,为农户扩大家庭规模经营,提供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四位一体社会化服务。”
来源:南方农村报